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

健康食品認證減重最有效?以文獻探討「優青素」的美麗與迷思

之前有人在部落格留言:
最近廣告打很兇的"優青素",可否也請您提供文獻研究呢?此商品和綠膳纖很像,都是聲稱能有效降低體脂肪...
優青素-投書  
我也很好奇,這款號稱「台鹽生技—首支不易形成體脂肪」的優青素真正的減重效果!因此,本篇就以「優青素」的宣稱成份內容,與實際健康食品認證資料比對,以及優青素中有效劑量的人體文獻來做查證吧!

優青素-廣告

怎麼惡補運動好表現?來不及的「肝醣超補」,偷吃小步報你知

筆者在之前的文章中,曾有寫過增加運動表現的「肝醣超補方法」(相關文章:「運動成績最重要?運動飲食偷吃步之肝醣超補作用」)。「肝醣超補法」看起來是挺誘人的沒錯,但不少愛運動的人,多也是身兼多種身份,白天忙上班,晚上又要和另一半約會,吃吃人用心製作愛心晚餐,如果單單為了一場運動比賽,還要對方陪你一起想做到「肝醣超補」,雖不是難如登天,不過不爽碎唸應該也少不了。
 不吃宵夜  

游泳者及運動者的營養冷知識!快看看您答對幾個?

  「游泳」,是男性健身,女性瘦身的強項運動之一。那麼,除了一直泡在泳池裡,一直游泳之外,還有什麼冷知識是要特別注意的呢?今天就來看看「游泳者及運動者的營養冷知識!」快看看您答對幾個吧!
 游泳

塑魔纖,減重成份大公開!「巴西莓」、「卡尼丁」、「苦橙」、「裙帶藻」、「肉桂」,以人體文獻探查,是不是真能讓你瘦?

   我認真又美麗的辣媽好友,丟了一個facebook訊息給我,問了我「塑魔纖」的減重效果如何!她看見身材超正的明星代言減重產品,便相信減重商品,真有如此強大的效果。所以準備一問完我的意見,立馬下手網購。不過,對我而言,有效的絶對不是商品廣告,而是商品中的真實—「成份是否有臨床人體實驗證明效果」。
 芷芸詢問  

  首先,看看廣告中的強打成份,包括「巴西莓萃取物(ACAI)」、「卡尼丁(Carnitine)」、「苦酸橙萃取物(Citrus aurantium)」、「裙帶藻萃取物(Wakame extract)」及「肉桂萃取物(Cinnamon extract)」等。

  以上的內容中,關於卡尼丁(肉鹼)」,筆者已在一文「運動想要偷「吃」步?肉鹼小知識,營養品吃得值得不傷身」中,已討論過其真實的功效;而在「動俐纖到底有沒有效?以文獻探討減重5種成份事實與迷思」中,也參閱了文獻內容,內容表示苦橙萃取物,並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其強打的減重效果。

  因此,本篇文章,就以「巴西莓萃取物(ACAI」、「裙帶藻萃取物(Wakame extract)」及「肉桂萃取物(Cinnamon extract)」,依照廣告宣稱、臨床實驗及公信方網站,來研究對於減重真正的臨床效果。
 塑魔纖-成份


塑魔纖之強打一、「巴西莓萃取物(ACAI)」

廣告宣稱:
啟動身體代謝馬達—100%純天然熱動胺基酸,吸收快無副作用。

文獻查證:
  筆者查閱NCCIH(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Integrative Health;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)的「科學怎麼說(What the Science Says)」中,第一行直接打臉,而且毫 不 留 情

第一行內文:「There is no definitive scientific evidence based on studies in humans to support the use of acai berry for any health-related purpose.(沒有人體實驗支持巴西莓對於健康有任何益處)」。

第二句打臉也打得不惶多讓,寫道「Researchers who investigated the safety profile of an acai-fortified juice in animals observed that there were no body weight changes in rats given the juice compared with controls.關於巴西莓果汁,即使是動物對照性實驗,也並未能影響體重」。

第三句就有緩頰的意味了,「Laboratory studies also have shown that acai berries demonstrate anti-cancer and anti-inflammatory activity.」。意思就是:「不過實驗室研究(意指體外實驗及動物實驗)指出,巴西莓具有抗腫瘤及抗發炎的效果。」
 NCCIH

  為了幫巴西莓稍稍的翻盤一下,又不死心地找了一堆資料。結果發現有一個小小的臨床實驗研究(樣本10人),發現使用巴西莓萃取物,可以些微的降血壓效果,和緩解一些心臟問題。除此之外,還真找不到與減重相關的研究。

參考資料:
https://nccih-nih-gov.tpsw.tzuchi.com.tw/health/acai/ataglance.htm
http://www.sciencedirect.com/science/article/pii/S0167527314006950

塑魔纖之強打二、「裙帶藻萃取物(Wakame extract)」:
廣告宣稱:
「專利成份」維持燃燒持久度,維持體內高效能燃燒不間斷,代謝機能不停止。

文獻查證:
  發現任何近年醫學研究,可以證明「裙帶藻萃取物(Wakame extract)」與減重相關。

  為了這支成份,筆者查閱包括pubmed、uptodate,連google學術搜尋都派上用場了,就是查不到任何與「裙帶藻萃取物(Wakame extract)」相關的減重證明。為了避免有漏查的窘境發生,害得廠商蒙受不白之冤,我還查詢「Wakame extract 專利」,只有查詢到相關成份—「Fucoxanthin」,然後我再利再「Fucoxanthin」查詢減重相關文獻,結果是,沒有,就是沒有,就是沒有任何近年來相關的減重文獻(沒有要說三次,因為很重要)。

  那麼「裙帶藻萃取物(Wakame extract)」難道就這麼一無是處嗎?倒也不是,其實這個成份有個大名鼎鼎的兄弟姐妹,就是之前廣告打很大的「褐藻醣膠」啦!在許多的體外和動物實驗中,有抗腫瘤和抗氧化的效果,不過對於人體影響的證明仍顯不足。

PS.如果廠商有看到文獻查閱結果,我真的很歡迎廠商能拿出相關研究結果,施捨給小的拜讀,我將依文獻更改上述內容。因為,查這種毫無佐證的成份,真的很累呀!

塑魔纖之強打三、「肉桂萃取物(Cinnamon extract)」
廣告宣稱:
降低熱量攝取,肌餓感降低。

文獻查證:
  因廠商將肉桂萃取物,定義成「減少食慾」的減重補充品,因此,筆者就先以肉桂對於食慾控制的效果,做為文獻查證的主軸,以人體實驗的佐證結果。相關文獻很少,得到的答案也是令人失望,因為肉桂並沒有顯著的食慾控制效果

  那麼,「肉桂萃取物(Cinnamon extract)」如果不用於減重,還有其他效果嗎?其實,肉桂在國外研究已行之有年,相關的效果包括減緩各種過敏反應,如氣喘、皮膚炎等,都有一些臨床實驗佐證;此外,也有研究證明,肉桂可輔助控制血糖,不過結果仍有所爭議。如果想用肉桂萃取物來控制糖尿病,還是先和醫師及營養師聊聊比較好。

最後,不免俗的還是幫「塑魔纖」五種減重成份來個summary:
1. 巴西莓萃取物: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指出—關於巴西莓果汁,即使是動物對照性實驗,也並未能影響體重。
2. 卡尼丁(肉鹼):對於減重無效,但對於爆發型的運動,有提升運動能力的效果。
3. 苦橙萃取物(苦酸橙):辛樂芬素有效,但列為管制減肥藥;至於萃取物,則未顯示有效。
4. 裙帶藻萃取物(海菜):未發現任何研究佐證其減重功效。(意思就是連實驗都沒做過)
5. 肉桂萃取物:降低食慾無效,不過有抗過敏的輔助效果。

後記:
  當筆者寫到這個段落時,已經到了隔天早上。坐在電腦前的我,難掩內心吐露不出來的哀傷。我無法認同,為何廠商願意砸大錢,做廣告、做網路、找代言,卻不願意再多花一點金錢,在研究真正可以減重的成份。一定要等到媒體報導時,才會有一窩蜂的民眾,指責代言明星,要求廠商退費,接著新聞鬧了一陣子,故事就這麼消聲匿跡。也許,身為消費者的我們,不應只全盤接收媒體的片面之詞,或是盲目地認同使用者見證;而是應該學會瞪大眼睛看,一起監督廠商所提出的減重成份,不只更能讓我們花錢更有保障,也能讓未來台灣的保健食品更有競爭力。




不便秘了真順暢!減重成份—「蘆薈素」,不可不慎的減重迷思

  張小姐怯生生坐在衛教室,二隻手藏在手提包下面,不安份的扭動著,一張嘴巴開了又合、合了又開,好像有什麼難言之隠說不出口。沒過多久,她很不好意思從包包拿出一罐號稱「消脂順暢」的減重食品。我才剛從接過她手中的瓶子,她便開了口:「營養師,吃減肥藥是不是有耐受性?我一直想減肚子,所以買了這個減肥藥。剛開始吃的時候大便都很順,可是後來愈吃愈沒效,現在沒吃的話,便秘變得更嚴重了!我 已 經 二 個 星 期 沒 大 便 了
 便秘    
  我拿起瓶身,想看看裡頭的配方究竟出了什麼問題,等到我看見成份內容的第一項,一看不得了!是「蘆薈素」—減重界裡,著名的類瀉劑成份。什麼是「蘆薈素」?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(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Integrative Health;NCCIH)指出,蘆薈多用於治療局部治療傷口和各種皮膚問題,並做為口服瀉藥。目前國外將可食用蘆薈,批准於天然香料的使用上,以及外用敷料,而非如同台灣一般,將蘆薈素添加在減重食品中。
 蘆薈素
  既然蘆薈是類瀉劑的成份,為何美國官方不建議,把蘆薈素直接加在減重產品中,讓每位購買商品的消費者,個個都能「排便順暢」?這要分為二個層次來討論。第一、不知各位是否有學過健康教育呢?促排便通暢的主要作用部位是大腸,而「大腸」的主要功能,是「吸收水份」;會包吸收你吃進熱量的,是「小腸」。長期慢性腹瀉的確會導致營養素吸收不良;但是光是吃進蘆薈素,把大便拉出來,減少最多的,絶對是「水份」,而不是你所想減的熱量。所以,若是生活型態沒改變,光靠花大把金錢買蘆薈素來吃,喝個水,吃個東西,你辛苦賺進的鈔票,就這麼易手入了廠商的口袋。

  第二點,說來就有點嚴肅了。以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(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Integrative Health;NCCIH)的科學怎麼說(What the Science Says)為例。以前,蘆薈素是一種「成藥(非處方)」瀉劑,而美國官方發現,廠商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,證明蘆薈素做為成藥是安全無虞的,而將此藥品下架,待安全性評估通過,才能再以成藥瀉劑的角色,重新上架。

  故事還沒完,市面上促排便的商品百百種,光是以補充品的領域來說,包括乳糖膳食纖維活寡糖洋車前子、甚至目前正夯的奇亞籽等,都可榮登促排便的功效名人榜。為何這些商品,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列架販售,而蘆薈素,卻成為讓人色變的過街老鼠?也許有人會說,可能蘆薈素用量比較多,或者是功效比較強,所以政府才會抓得比較嚴格。以上回答只答對一半,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出在「作用方式」
 瀉劑種類
  促排便作用方式百百種,而瀉劑的型式粗略分類也有七種。其中一種,功能較強,稱之刺激性瀉劑(stimulant laxative)。可以直接刺激腸胃道神經,直接讓腸道活動增加,如常見的樂可舒(Dulcolax)、蘆薈素屬於此類。這種成份好用,卻很麻煩。容筆者叉題說個比喻,假設你老媽很少生氣,忽然有天飛來一筆,破口大罵為何房間沒收到,至少我,立馬把房收拾乾淨;換個場景,如果你老媽是天天罵呢?至少我,會意思意思摸一下,聽到最後就當耳邊風,連動都懶著動。

  那這和蘆薈素又有何相關?因為刺激性瀉劑—蘆薈素—也是直接作用在神經,你的腸胃道也會跟你一樣,刺激久了,就不想動了。也不必把你的腸子想得更高尚,因為它比你想像中的更懶!我們是沒被罵,也會有個基本的收拾;而腸子用久了這類瀉劑,一旦沒吃,連動都不動,反而會讓便秘更嚴重。

PS.刺激性瀉劑(stimulant laxative):會影響腸道電解質吸收並刺激腸蠕動。可能會發生腸絞痛或嚴重腹瀉等副作用,故不建議長期使用,以免損傷腸道之神經系統

  那怎麼辦?老實說,藥物層面我也不知道怎麼辦。身為營養師,也只能用營養的方式來解決。以故事中的張小姐為例,因為水喝得少,加上三餐外食,多是買個夾心麵包、開心時吃個蛋糕,就解決了一餐。下了班回家,也多是在房間看電視,幾乎沒有運動的習慣。再加上長期食用大量的蘆薈素,一旦停用,就造成便秘的慘劇無以復加。

雖然憾事已經發生,我還是開立生活型態調整的營養處方,看看下個月的回診,慘劇是否還有挽救的餘地。營養及運動處方包括:
一、    每日飲水量應達2000c.c.
二、    每餐的蔬菜攝取,需至少二個手掌以上(一天需四個手掌大)。
三、    每日高纖水果約3~4個拳頭大。
四、    戒麵包、蛋糕。主食改為全穀飯。
五、    二天必須運動一次,每次達一小時。除了跑步、騎腳踏車外,必須額外增加核心運動。(腹部的核心運動十分重要,因為在鍛鍊腹肌同時,也會牽扯到腸壁,強化腸道臑動。)
緩解便秘營養處方.jpg
  原本約定二週後回診,沒想到張小姐並沒有再走進衛教室,放了我鴿子。二個月後,是我聽見有人叫了聲「蘇營養師」,才得以和她在醫院大廳再次相見。她很開心的跟我說謝謝,目前已經改善到二天就可以解一次便,令她困擾已久的小腹贅肉也變得平坦。不過她微笑地跟我抱怨一個小困擾,就是裙子變鬆了,害她走路常常要用手拉裙子,免得短裙變垮裙。

備註:
為避免消費者對以蘆薈為原料之食品,有食用安全性疑慮,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重申蘆薈供作食品原料之使用規定。蘆薈需確實「完全去皮」後始得供作食品及加工使用之原料,無產品類型及攝食量之限制,且產品販售時應加標「孕婦忌食」字樣之警語;如檢具經公信機構檢驗不含「蘆薈素(Aloin)」之分析證明者,始得免標「孕婦忌食」警語。另,純化之「蘆薈素」未准許添加於食品中。
符合前述規定之蘆薈原料,如經磨碎乾燥等加工處理,且其蘆薈素含量與天然含有量相當,得供食品原料使用。依據實驗室分析資料,新鮮去皮蘆薈(即蘆薈膠)天然含有之蘆薈素約0.002% (20 ppm),乾燥後約為0.2%至0.3%。蘆薈原料或其萃取物之蘆薈素含量如高於0.3% (3000 ppm),應依「非傳統性食品原料申請作業指引」,提出資料進行安全評估。
如未依前述規定使用蘆薈原料,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,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無害人體健康者,不得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包裝、運送、貯存、輸入、輸出、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,違反者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。
對於蘆薈萃取物,特別是其中含有之蘆薈素,未來如有更進一步科學證據證明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,食藥署將採取更嚴格之管制措施。
食藥署強調業者應自主清查產品使用蘆薈原料是否符合規定,並具備詳細加工製程及相關檢驗報告,以佐證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令規定。
資料來源:
http://www.mohw.gov.tw/cht/Ministry/DM2_P.aspx?f_list_no=7&fod_list_no=5312&doc_no=49326